上冻的勒拿河

我要永远活在梦里

【冬叉】狩猎(普通人AU)

接上文
----------

2.

电视画面的饱和度被调得很低,无论是桃红色、鹅黄色、天蓝色还是草绿色看起来都灰蒙蒙的,像是当打印机里缺墨时,彩色广告宣传单页印刷出来的样子,上流人士可能会偏爱于此,只是上流人士家中一般没有电视。冬兵用掌根按上肿胀的眼泡,轻轻揉了揉,再睁开眼睛的时候,电视镜头已经切到了一个脸色蜡黄的男人脸上,他有着一双灰蓝色的大眼睛,发炎的口角间是两瓣泥巴色的嘴唇,正对着一只石灰色的话筒一张一合。

摄像机刮过铁青色的水泥墙,走进一家巨大的屠宰场,浮在图像上方的一行白字告诉观众该厂位于中部某州。打着耳标的牛群顺着狭窄的通道往前赶路,除了耳标的颜色有所区别,它们看上去简直一模一样:高大,健壮,肥得像团奶油球,砖头似的肌肉从深褐色的皮肤下鼓胀出来,等待着被制作成牛排和罐头——骨头和碎肉也不曾被浪费,前者被卖到饲料厂,后者被做成肉饼流入食品店,再被填充进人们的胃肠。

一名身着制服的工人向记者介绍该厂优秀的流水线作业。

牛身体的各个部位被切割开来,铁钩穿过它们的蹄子,像挂窗帘一样把它们挂在传送带上,它们此前已经去了头尾,再看不出一点曾经活过的特征,不过是一块块包裹着骨头和脂肪的肉。另一个房间里,牛的胴体正在进行排酸。一轮巨大的风扇呼呼转着,保持着排酸室内的温度和湿度。

冬兵懒洋洋地翻了个身,从沙发的缝隙里勾出电视遥控器,按下那个写着数字1的圆圆的按钮,短暂的雪花点过后,一档有奖竞猜节目出现在他面前。他对此不感兴趣,换到下一个频道,放的是《铁血雄鹰》,亨特和他的搭档起了争执,差点打了起来。他在亨特挨了一拳后换台,在几个空白频道后终于找到了合他心意的东西,某个温馨愉快的烹饪节目,印度青豌豆炒饭透过屏幕往外散发出香气,他在厨师开怀大笑的脸上停顿了几秒,找了个舒服的姿势,投入三分的精力看了起来。

有人从沙发背后绕到他面前,挡住了厨师煮咖喱的动作。

“你从哪儿找来的这个碗?”

冬兵艰难地抬起头,看向朗姆洛所指的东西,一个做成奶牛形状的小瓷碗,他刚刚吃冰激凌用的,坚果碎凝固在碗底的奶油里,旁边还斜着一只银色的圆勺。

“在橱柜里。”他说,“左边第三层,藏在一个搪瓷杯子的后面。”

“我可没什么印象。”

“你不记得罢了,有一次买东西送的。”

“你用之前洗过了?”

“当然。”

说完这句话,他感到右侧脸颊微微发烫,这是他撒谎后的正常反应,不过这一次,他心想可以栽赃给过暖的室内温度。临近山区的地方入夜后极冷,因此他们生了火,饱含油脂的木头在壁炉里劈啪作响,不时往外迸溅出危险的火花,靠近壁炉的地板总是有焦黑的痕迹,被虫蛀了似的,但实际上是火的功劳,砖砌的墙壁也被烤得发烫,火焰朝它们输送热量。

朗姆洛挑起一边的眉毛,表达出强烈的不信任,“你把我想得太差了,”他说,拿起那只脏碗,算是发过了牢骚。

一会儿,他从厨房里出来,手里没拿那个碗。他捡起滑落在地的黑色外套,滑溜的面料在手里发出塑料薄膜般的声响,但他并没有穿上它,只是把它搭在沙发背上,打开了那扇朝北开的木门。

“你要去哪儿?”冬兵问他。

“去看看牛,”他说,左手撑在门框上,冷风从门的缝隙里灌进来,“你来不来?”

“我穿上衣服就去。”

“利索点。”

他说完这句话,用力把门摔上门框。冬兵听见门外的脚步声往远处延伸了几米,却又很快折返,紧接着木门被吱嘎一声拧开,朗姆洛的脑袋从门后伸了进来。

“要不你别来了,“他又说,“我只是去看一眼,十分钟就回来。”

冬兵答应了。木门再次被关上。

要不是此地晚上一般无人造访,冬兵绝对会在开门前问上一句“你是谁”,但当门外响起敲门声的时候,他只是下意识地认为朗姆洛回来了,便伸手揉了揉罗斯的脑袋,好让这条狂吠的大狗安静下来,径直朝门的方向走过去。他很快地开了门,又很快地意识到情况并非如他所想——即便那层纱网模糊了他的视线,他也十分笃定此时站在门外的那个男人他从未见过。

在当时的乡下,这种样式的门很受欢迎:靠里的是一扇厚重的木门,是房子的大门,起到真正的阻隔外界的作用,除此之外还有一扇框架结构的门,安在靠外面的那一侧,上面钉着一层彩色或白色的尼龙纱,倘若天气不冷,白天只关这扇门就行了。冬兵待的这幢房子也采用了这种样式,就像其他乡村住宅一样不能免俗。

“很抱歉这么晚来打扰,”访客说道,“我是新派遣来的警员,要去镇上的警察局报道,可是路上出了车祸,我想——”他迟疑了一下,低头朝左边胳膊的方向瞥了一眼,又重新开口,“我想我可能需要帮助。”

冬兵维持着开门的姿势,感到手足无措,下意识地回头想要寻找朗姆洛,然后忽然想起他不在这里。

“我不能让你进来……”他支支吾吾地拒绝着,手指不停绞着门框,“这儿不归我管,你恐怕得等等。”

“等等?”

“你得等朗姆洛回来。”

谈及这个名字让冬兵顿觉心里有了底气。他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嗓子,坦荡地把手垂在了身侧,不再去抠门上的插销。访客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,伸手挠了挠脑袋。

“我愿意等。”他说。

现在冬兵比较能看清门外的访客了。这儿的晚上一片漆黑,就算有堂屋里透出来的灯光,可门外男子的脸依旧若隐若现。那是个瘦弱的小个子,满头金发,穿着一件软塌塌的蓝棉袄,对他来说肥了点,而且肯定也不保暖,否则他也不会这样瑟缩在门口的廊柱下,几乎连舌头都在颤抖。

“天真的开始冷了,对吧。”他朝冬兵送来一个微笑,两脚在门口的垫子上跺了跺,“我是罗杰斯。请问你怎么称呼?”

冬兵一时语塞。他这是在问自己的名字吗?可自己似乎从未拥有过一个名字,在此之前朗姆洛是唯一跟他交流的人,可朗姆洛最常喊他“喂”,“喂”显然不能算是一个名字,他总不能告诉人家,你可以喊我“喂”,他再次局促不安起来,把插销上的金属片拨得哒哒作响。

“算啦,既然你犹豫不决的话,”罗杰斯耸了耸肩膀,脸色冻得发青,却依然一副十分恳切的样子,“小心谨慎最为妙——我是说,当某个陌生人在夜里找上门来的时候,人们总是要留个心眼的。但是我没有恶意,这点你尽可以放心。”他等了一会儿,见冬兵迟迟没有反应,又自顾自地说了起来,“有只鹿忽然窜到我的车前,我尝试着躲开,结果撞上了一棵树。”罗杰斯拿来来搭配这个故事的笑容非常腼腆,好像他是个新郎,正面对婚礼上的一众宾客谈及自己童年时的糗事,虽然有些不伦不类,但笑起来的样子勉强称得上好看。那对蓝眼珠子是他脸上最有意思的部分,嵌在上面好像两只跃出观景水池的海豚。

“现在是猎鹿的季节。”冬兵有些犹豫,但还是跟这位罗杰斯搭起话来,讲话的时候心跳砰砰加快,“我们打算过几天就上山。也许是圣诞节之前。”

“和你的朋友们去狩猎?”

“不,”冬兵说,“和朗姆洛。”

罗杰斯眨眨眼睛:“我知道,我们正在等朗姆洛回来。”

“有时我不得不等上很久。”

“你的意思是我等不到他了?”

“不,”冬兵连忙解释,“他几分钟后就能回来。”

“我想你没必要跟我一起干等,留我一个人在这儿就好,等到朗姆洛回来,我再跟他说明情况。他这人很好说话的,对吧?”罗杰斯挑起眉毛,玩笑似的翘起一边的嘴角,“我走了好久才找到有人的地方,我想要是我再走上几个钟头,没准就能走到镇子上。这又不是我第一次倒霉了,我这人运气一向不好。”

罗杰斯身上有种冬兵没办法抵挡的东西。等他终于发现这一点时,已经不自觉地同他交谈了起来。

“有一次……”

冬兵猛地闭上嘴巴。他不能一次说太多话,否则喉咙里就会有杂音,像久未运转的机器,忽然有一日运作起来,缺少润滑油的齿轮咬合在一起,发出的声响总令人胆战心惊,然而罗杰斯只是饶有兴味地看了把手贴到门框上,鼻尖凑得离纱网更近了些:“有一次?”他接起话头,并非以教师提问学生的语气,仿佛他们是两个碰巧遇见的邻居,吃完晚饭后站在自家门口闲谈。

“有一次——”冬兵顿了顿,再说的时候有些磕巴,“有一天晚上,我们从城里回来,路上开车,没有注意时间。”

那是差不多两年前的事情,再往前的事情他记不起来,唯有那天公路两旁飞驰而过的景色叫他印象深刻:高大的山毛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枝叶繁茂,碎糖屑般的野花洒在柔嫩的青草地上。他们从布朗县一路开车回去,沿途都是这样的盛夏美景,而后天色忽然昏沉了下来,浓云织满天幕,只一小会儿的功夫路上就开始出现积水。到了晚上八九点的时候,他们已经完全开不动了。

“我们被困在路上整整一夜。”

“真糟糕。”罗杰斯回应道。

冬兵摇摇头,感到眼皮瘙痒。摇头不是为了否定什么,只是他用来理清思绪的一种习惯,就像人们习惯在庆祝的时候开一瓶好香槟,甚至他们也晃动瓶身,让金黄的酒液像喷泉一样涌出来,这令他们感到开心又愉快。同理,摇头晃脑的动作令冬兵感到心安,那些零碎的片段因此变得更有条理。

“你绝对猜不到我这一路上经历了什么。首先是一群羊,在公路上大摇大摆地踱步,没有牧羊人,只有一条大黑狗跟着它们;再往前开大概五六公里,一辆运牛的车不知怎的横在了路中央,车厢的门敞开着,牛全跑了出来,跑得到处都是。”

冬兵想起今天下午店员说的话,认为此时该他炫耀,有些跃跃欲试,便挤着眼睛说:“最近怪事频发,”模仿着那种故弄玄虚的语气,想象如果是他跟朗姆洛讲的这句话,会是怎样的体验。如果被关在运牛车上的是他,他想,那他也一定会想方设法跑掉;他宁可在路上被汽车撞死,也不愿意被送进屠宰场,排着队被放血扒皮。肉牛运送至屠宰场后会被静置24个小时,好让它们镇静,放松因驱赶和长途运输而紧绷的神经。要让动物愉快地死去,才能得到更加鲜美多汁的肉块——从前人们不懂这些,他们对非人的生命毫无敬畏。人类社会进步体现在细节上,我们将用更加体面的办法,来处理那些不得不流的血,不得不死的肉。

“……你怎么了?”

冬兵冲罗杰斯身后抬了抬下巴,示意他回头看,于是罗杰斯看到了自从他来到此地,最令人震惊的一个场景:朗姆洛,农场的主人,一个面色阴沉有如秃鹫的男人,粘着满手的鲜血,正大步朝他走来。

“你好,我……”

“这他妈是怎么回事?”朗姆洛没有回应罗杰斯礼貌的招呼,而是骂骂咧咧起来,“我说了我不想卖掉农场,你们怎么就是听不懂人话?”

“不是那样的,”冬兵连忙说,“罗杰斯要去罗森麦林,路上遇到了麻烦,我们得帮帮他。”

朗姆洛沉默不语,目光剐过罗杰斯的眼睛。

“我就是那个不走运的家伙。”访客的右手抽动一下,似乎想要跟主人握手,但由于对那只鲜血淋漓的手心存芥蒂,终究也没能伸出去,“时运不济,”他说,“这一路上可把我折腾坏了。八点多的时候我为了躲避一只鹿,结果轮胎打滑,车头嵌在树上就像图钉摁在墙上。”

“时运不济?恐怕不见得。你看起来一点事都没有,不像是刚从报废的车里爬出来的人。”

“多亏了安全气囊。”罗杰斯耸耸肩膀,“但说真的,我断了条胳膊,幸好腿没怎么受伤,否则我根本走不到这里来。”

有意思。朗姆洛盯着访客的脸,做出一个请的动作,而罗杰斯只是站在那一动不动,直到他不耐烦地催促起来,才一把拉开纱门,走到温暖的堂屋里。失去那层薄薄的阻隔,罗杰斯终于看清了另一个男人的脸,这让他像粘蝇板上的苍蝇一样停了下来,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
“巴基?”

“冬兵。”朗姆洛挥了挥他血腥的右手,“小牛出生了,你去看看它。”

冬兵看了他们二人一眼,穿上外套跑掉了。罗杰斯刚才那声呼唤细如蚊蚋,想必除了他自己谁都没有听见。他自嘲地笑了笑,跟在朗姆洛身后走进这间乡下木屋,一股混杂果木香的烟气钻进他的鼻子,这在他母亲的厨房里也常能闻到。愿上帝保佑她。他抬起头,阻止自己沉湎于回忆,目光沿着爬上天花板的电线摸索到坠在头顶的钴蓝色吊灯,灯罩做成郁金香的样式,白炽灯泡的花蕊奇亮无比,底座显然是参照了某种藤蔓植物的形状,缠绕成一个圆润的弧形。吊灯四周围绕着石膏线,装饰的花纹也是卷曲的藤蔓。墙纸是新旧掺半的,贴得并不齐整,一串气泡从地脚线的地方升了上去,仿佛地板上游着一群金鱼。靠窗的餐桌上放着一个明黄色的纸盒,盒子边上立着一份台历,显然某个教堂免费分发的小礼品,一张美丽的松树林图片印在雪白的台历纸上,一行八福词写在图案的下面:哀恸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们必得安慰。

朗姆洛让罗杰斯自便,走进厨房洗手。他刚刚接生了一头小牛,袖口卷到肩膀,裸露的部分浸润了新鲜的血液,似乎这场生产并不太顺利,否则他也不会愁容满面——但有些人生来就一副愁苦的表情,对此罗杰斯也不好说。宰牛的地方干净又明亮,而接生一只小牛却往往血腥又肮脏。在疼痛中出生的小牛,却在平静与舒适中走向死亡。

流水的声音停下了。

“那么,罗杰斯先生——”朗姆洛擦着他的胳膊,走到壁炉前烘烤冻僵的身躯,并未正眼看向这位不速之客,“你无论如何要在今天内赶到罗森麦林吗?”

“不。”罗杰斯说,“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在这儿呆一晚,明天一早我就动身。”

“不是每天都有到镇上的车,但今天我没看到,所以明天一定有,我送你到大路上,车来了你就招手,农场最近非常忙,我没办法送你过去。”

“我很感激,”罗杰斯顿了一顿,“等我安顿好了,我愿意来这儿帮忙。。”

“我已经有一个帮手了。”

“可他——”

“不聪明,脑子笨,只剩一条胳膊,”他转过来,食指在鼻子下面用力搓动,火光在他脸上的每一处沟壑投下阴影,让他看起来真是说不出的古怪,“别否认,你他妈又不瞎,可那是我的侄子,我又有什么办法。”

“抱歉。”罗杰斯说,“他长得像我从前认识的一个人。”

朗姆洛讪笑起来:“你一定是认错了。”

“我觉得也是。”他挠挠头,“他叫冬兵?”

“什么?不,但……要是你愿意这么喊的话,我想也行。”他关掉电视,寂静一下子在二人间蔓延,每一处白日里光彩照人的地方如今都躲在黑暗里,源源不断向空气中输送绒毛与尘埃。这些微小的颗粒物是它们呼吸的产物,好比人类吸进氧气、呼出二氧化碳的过程。白天的时候人们看不到这些细小的东西,因为那个时候它们都躲在沙发底下的地板上,植绒地毯的每一簇绒毛间,那是每一次打扫时被遗忘的角落,那是这座房子的肺。

朗姆洛走到罗杰斯跟前。

“来吧,硬汉,”他拍了拍罗杰斯的背,示意他做到椅子上,“我帮你抓着袖子,你轻轻把胳膊抽出来。慢一点——我说了,慢一点。”

tbc

评论(1)

热度(30)